各有关申请人: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千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17714号)等文件要求,为凸显知识产权(商标)的价值,满足社会对商标融资的需求,依据《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广东商标协会联合有关省级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及市(区)商标协会开展2020年度广东商标价值评价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广东商标协会2020年6月17日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商标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1.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商标价值评价系统操作手册(申请人部分)原文链接:https://www.gdta.com.cn/plus/view.php?aid=1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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